广东中山一机构经营不善导致拖欠工资,员工数次追讨无果十分无奈。记者近日从中山市总工会获悉,在该市东区街道劳动争议三方联合调解中心(由工会、人社、工商联、企业联合会三方四家组成)的调解下,调解员积极回访跟进落实,最终成功调解。目前,该机构与员工约定日期支付的前两期工资款已发放完毕。
据了解,赵某于2024年3月入职中山市某医疗美容机构,任职管家。赵某称,该机构经营不善导致他被拖欠2024年1月、2024年3月、2024年6月三个月工资,合计16068元。该机构与赵某于2024年7月31日解除劳动关系。赵某多次催促,但该机构仍拒不支付欠薪。
赵某日前向东区街道劳动争议三方联合调解中心反映被欠薪,中心指派调解员跟进。调解员告知赵某劳动争议调解程序的相关法律法规,着重强调了劳动争议调解程序的“零成本、速度快、效力高”等优势。经过一番沟通,赵某表示愿意积极配合调解工作。同时,调解员也积极与该机构老板朱某沟通。朱某最初持不合作态度,经调解员耐心沟通协调后,朱某表示愿意参加调解,但声称机构经营困难暂无能力一次性结清赵某被拖欠的工资,希望能宽限还款时间。
调解员安排双方到东区街道劳动争议三方联合调解中心进行调解。在调解过程中,机构称对案件涉及的欠薪数额没有异议,但需分期支付,而赵某要求立即给付,双方在欠薪的给付时间存在分歧,调解一度陷入僵局。随后,调解员多次组织双方进行“背对背”的释法明理,从情、理、法角度对双方进行劝导。最终,赵某同意机构分三期支付欠薪。在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后,调解员出具《劳动争议调解协议书》双方签名确认,并积极回访跟进落实。
目前,赵某与机构约定时间支付的前两期工资已经发放,合计10712元。赵某对东区街道劳动争议三方联合调解中心的调解工作表示感谢。
(南方工报全媒体记者 誉建业 通讯员 张上雄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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